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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到期采购项目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1   文章来源:   浏览:次

各项目单位、各有关供应商:

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落实审计组工作要求,规范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现就我校到期采购项目保证金退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义务、经学校验收合格,且符合履约(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退还条件的采购项目。

二、办理流程

(一)履约(投标)保证金退还

1.供应商向项目单位提交《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项目履约(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函》(附件1);

2.项目单位审核后,连同项目验收单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由招标采购中心办理财务退款手续。

(二)质量保证金退还

1.供应商向项目单位提交《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退款申请函》(附件2);

2.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科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单位办理财务退款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单位。请对照《安徽工业大学涉企未退保证金清单》(附件3),全面梳理本单位到期未退保证金项目,逐一核实项目履约、验收情况,及时通知对应供应商准备退还资料,按学校采购管理流程完成内部审核,加快推进审核流转,做到应退尽退、按期清零。对存在争议、暂不具备退还条件的项目,做好情况登记、说明原因,及时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沟通确认,留存完整佐证材料备查。

2.各有关供应商。请主动核对自身在我校缴存的保证金信息,确认项目已履约验收完毕后,及时对接对应项目单位规范提交退款申请,退款申请函内容须完整、信息填写准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 号)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2.5%,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退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无法律依据的保证金。

四、咨询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相关咨询:雷老师,0555-2311291

2.履约(投标)保证金咨询:吴老师,0555-2311081

3.质量保证金咨询:钱老师,0555-2311394

4.财务处咨询:储老师,0555-2311130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项目履约(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函

  2.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退款申请函

  3.安徽工业大学涉企未退保证金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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