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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到期采购项目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8   文章来源:   浏览:

各项目单位、各有关供应商:

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现就我校到期采购项目保证金退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义务、经学校验收合格,且符合履约(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退还条件的采购项目。

二、办理流程

(一)履约(投标)保证金退还

1.供应商向项目单位提交《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项目履约(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函》(附件1);

2.项目单位审核后,连同项目验收单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由招标采购中心办理财务退款手续。

(二)质量保证金退还

1.供应商向项目单位提交《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退款申请函》(附件2);

2.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科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单位办理财务退款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单位须认真核对《安徽工业大学涉企未退保证金清单》(附件3),逐项核实项目履约、验收及保证金应退未退情况,信息不清的及时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沟通确认。

2.各项目单位应主动督促相关供应商,及时、规范提交保证金退款申请,申请函须内容完整、填写准确,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 号)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2.5%,项目验收合格后须及时退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无法律依据的保证金。

四、咨询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相关咨询:雷老师,0555-2311291

2.履约(投标)保证金咨询:吴老师,0555-2311081

3.质量保证金咨询:钱老师,0555-2311394

4.财务处咨询:储老师,0555-2311130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项目履约(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函

2.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退款申请函

3.安徽工业大学涉企未退保证金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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