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学校召开校舍(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与整治工作会议。副校长刘明出席会议。学工部、研究生院、安保部、资产处、基建办、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明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马鞍山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好学校校舍安全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行立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帐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研究;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同,按学校校舍安全专项排查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会上,资产处负责人传达学习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马鞍山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我校校舍安全专项排查与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撰稿:李庆宁 审核:刘绍兵 张苒 杜飞)